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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4-08-27  点击:[]

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校各基层分工会委员会本届任期均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及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和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履行服务维权职能,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员工为陕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健全完善各级工会组织机构,增强教职员工的归属感,推动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董事会、校党政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教职员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组织领导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在校工会和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三、基层分工会设置

(一)基层分工会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学校二级单位设置及工会工作实际,学校决定设置9个基层分工会。即:服装学院分工会、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教育学院分工会、健康学院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高职学院分工会、教学直属分工会(含体育部、基础部、图书馆)、校机关分工会。

(二)基层分工会委员职数设置

基层分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委员2名。应当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等,以上委员可以兼任。

四、学校基层分工会委员条件

基层分工会委员候选人,要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和“四有”好老师标准,在理想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作为,热心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受到教职员工信赖的工会会员中选定。基层分工会主席原则上应由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

五、基层分工会选举工作程序

(一)思想发动并酝酿候选人

1.学习《工会法》及选举有关规定。

2.工会会员提名工会委员候选人。

3.基层党政工团班子成员集体酝酿讨论并提名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候选人差额比例20%),7月11日前上报校工会审查。

(二)准备选举

1.校工会研究确定各基层分工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2.印制选票,准备票箱。

3.确定选举办法、选举大会主持人,拟定选举大会议程。

(三)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

选举前,上届分工会委员会可简要通报近五年的主要工作、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20%),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具体程序:

1.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人名单;

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人数(应到、实到、缺席);

3.宣布应到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4.分发选票、检查票箱;

5.无记名投票、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四)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分工会主席,确定委员分工。

(五)向大会宣布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成员分工。

(六)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校工会,校工会发批复文件。

六、工作要求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工会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履行工会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组织保证,是实现工会工作民主化、群众化的内在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推动换届选举工作落实。

2.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各分工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在校工会及本单位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发扬民主,规范程序,务于2024年7月13日前完成分工会换届选举及相关上报工作。

(三)各单位要做好换届选举相关资料的建档、规档工作。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