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服工发〔2021〕1号
关于做好教职工结婚(生育)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福利费使用管理,大力营造温馨、和谐校园环境,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现就做好校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慰问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慰问形式及慰问品标准
校工会会员结婚、校工会女教职工会员生育时,所在分工会要组织进行慰问,慰问以送慰问品为主,慰问品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
二、经费报批及报销
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福利费开支使用审批程序提前申报,事后一周内凭正式发票实报实销。
以上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