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6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0〕4号)精神,为做好陕西省庆祝2020年教师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教师节庆祝活动要集中展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实施“奋进之笔”的进展成效。要通过开展“特岗计划”实施15周年、“国培计划”实施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展现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教育脱贫攻坚战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筑梦育人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教育强国努力奋斗。
(一)开展尊师主题月活动。九月为尊师主题月,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尊师文化建设。面向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征集感恩教师、歌颂教师的短视频、微电影、文艺作品等,进行集中展示。开展以“缅怀师恩,难忘师情”主题征文活动,广泛宣传,全面展示新时代陕西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良好形象。
(二)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大力表彰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典型,重点宣传近两年的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及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等,对优秀教师典型先进事迹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积极弘扬广大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甘为人梯、乐教善导的园丁精神和育人情怀,彰显新时代广大教师的崇高师德。

(三)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动各行各业力量,于9月10日19:00-21:30期间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在各市、县(区)和高校相关地标性建筑上 为教师“亮灯”,通过LED屏幕等滚动显示“老师,您好!”“老师,您辛苦了”“教师节快乐!”“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等字幕,引导社会各界感念师恩、礼敬教师,与全省教师共度节日。
(四)深入走访慰问一线教师。 教师节前,各地各校要深入基层开展慰问优秀教师活动,特别是要关心优秀乡村教师、援藏援疆教师、支援“三区三州”教师、离退休老教师、特岗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与一线教师座谈,倾听意见建议,积极了解教师所急所需,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对教师队伍的重视关怀传达到每名教师。
(五)积极推进教师权益保障。各地各校要努力在提升教师地位、保障教师待遇、促进教师成长、维护教师权益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通过减少督查检查评估考核等系列举措,切实为中小学教师减负。通过落实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积极为教师创造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能够将更多精力聚焦教书育人本职。要确保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按国家规定比较口径同步发放,依法保障教师队伍工资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把教师节的庆祝活动作为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精心组织庆祝活动。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庆祝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宣传庆祝各项活动,让活动赢得教师普遍喜爱、赢得群众关注支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将活动安排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好庆祝活动,并指导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庆祝活动,确保广大教师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二)全面落实惠师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各高校要深入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我省的《实施意见》,确保国家各项政策举措全面落地见效。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加快推动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明确具体减负清单,营造良好从教环境,将教师减负工作落到实处。要号召各地积极开展为教师集中办一件实事、有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为教师举办一次公益活动、家庭为教师奉献一份爱心活动,让广大教师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关心和关爱。
(三)丰富宣传展示形式。要多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手机客户端和融媒体中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组织表彰会、报告会、新入职教师宣誓仪式、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样形式,唱响师德好声音,生动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